前天晚上,我寫不出稿子,早早躺上床睡覺,結果翻了一個鐘頭,我放棄了,索性爬起身,開了燈,走進零亂的書房,發呆。 在書架上東翻翻,西摸摸,找到以前高中時的校刊,上面寫著「家齊青年」(簡稱家青),還被我珍惜的包著透明書套,保存的效果相當良好。我拿起家青,胡亂的翻著,想起17歲的慘綠少年。 這一期家齊青年會被我如此珍藏是因為,我參加學校的文學比賽,得了全校小說組第一名、散文組第三名。 那是我第一次實現我人生裡對寫小說的狂熱。 我記得我從國中開始就會自己拿稿子寫故事,甚至連在上課時都不專心上課,還偷寫小說,被國文導師發現叫到辦公室訓話。 「我知道你對文學有興趣,你先把高中、大學考好,以後有得是時間寫。」我記得我的國文老師是這麼對我說的。 當然,我還是我行我素,依然在課堂上繼續寫我的小說。 我還記得我自己到書店買得第一本書是當時希代出版社為苦苓出版的「考試過一生」。那時我只是個國一的學生,因為唸私立國中的關係,加上我那種「乖乖牌」的個性,課業壓力特別重。苦苓的那本小說簡直就是我當時的宣言寫照,我將之奉為救贖的聖旨。 從那個時候起,書不離身,到現在我出門身邊一定還是裹著書,朋友都說我是「書奴」。 再回去看當年得冠軍的那篇小說,寫得不是愛情,而是寫一個「重男輕女」的時代故事。寫得是大陸一胎化政策下,因中國人重男輕女,使得九個女兒命喪黃泉,只留下一名獨子的悲慘時代劇。 我也忘了當時為何我對性別議題有如此大的感慨,只知道很小的時候我在日記裡寫著:「下輩子我要當男生。」 也許因為這句話,讓我忍了三十年不穿耳洞。(有興趣的人可以接著看另一篇「打洞記」) 回首17歲時的作品,我居然有一顆那麼早熟的心。那樣的敘事結構,我居然很難再找回來,這十多年來,我到底失去了多少東西?我認真好好考高中、考大學,就可以有更多的時間來圓我當年的夢嗎? 我很懷疑。 當年對寫作的熱情,會不會到如今只變成吐文字的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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